“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律法和先知,我来不是要废除,而是要成全。我确实地告诉你们:即使天和地都消逝了,律法的一点一画也绝不会消逝,直到一切都成就。所以,如果有人违犯了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,又教导人也这样做,他在天国里将被称为最小的;但无论谁遵行这些诫命,又教导人也这样做,这个人在天国里将被称为大的。我告诉你们:你们的义如果不胜过经文士们和法利赛人的义,就绝不能进入天国。( 马太福音 5:17-20 标准译本 )
经文核心解读:
为何说“都要成全”?(连接神的全话语)
虽然耶稣是在谈旧约律法,但祂用了“成全”(Perfect/Complete)这个词,揭示了一个更宏大的真理——旧约律法是神全部话语的一部分。最重要的是活出律法背后的义与真理。
- 律法的性质:旧约律法是神在特定历史时期通过摩西赐给选民的具体行为准则。
- 话语的全貌:神的话语(Word of God)包含了旧约的律法、历史书、智慧书、先知书,以及新约的福音书、使徒书信和启示录。
- 逻辑关系:耶稣“成全”律法,意味着祂解释了律法的终极含义,并将其应用到了更广泛的属灵生命中(如将“不可杀人”引申为“恨人”也是罪)。这种“成全”不是废除,而是显明了神话语的一致性。我们要“活出律法”,不是简单地重复旧约的礼仪规条(如献祭、守安息日的具体仪式、洁净条例),而是活出律法背后的义与真理 。
- 核心是“义”:耶稣在5:20 解释了核心——“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,断不能进天国。” 文士和法利赛人死守条文,而耶稣呼召门徒活出律法的精意:
- 道德层面:遵行旧约中永恒的道德律(如十诫中的不可奸淫、不可偷盗、当孝敬父母)。
- 内心层面:活出神的性情(如慈爱、公义、信实)。
在马太福音5:18-19中,“活出律法”是指遵行旧约摩西律法的诫命,因为这是神话语的真实启示;但从信仰的全貌来看,这一切的根基在于神全本的话语。我们今天活出的,重点是做义人,而非表面行律法。 - 真正的义:是从心里发出的对神的爱、对人的怜悯,是圣灵在里面结出的果子(加拉太书5:22-23),而非仅仅机械地遵守规条。 主耶稣成全了旧约律法的形式,却建立并成全了律法背后的义。我们追求的,不再是“守律法”,而是“成为义人”,因为我们在基督里已经是新造的人。所以我们要活出律法背后的义与真理,而不是仅仅遵循旧约的律法,而是成为完全的义人。
两种「义」的本质天差地别
自我中心:为了在人前得荣耀、靠自己的行为称义,用律法作为「自我标榜的工具」
神为中心:为了荣耀神、活出基督的样式,因着对神的爱而顺服,让律法的精意(爱神爱人)在生命中扎根,「胜过」的核心:
内在生命的5个关键
你提到的「生命的转变」,正是这份「胜过的义」的灵魂,具体体现在这5个层面:
- 从「外在规条」到「内心顺服」:义的根源从行为转向生命
法利赛人的义,是「做给人看、做给律法看」:守安息日、十一奉献、禁食,都只是完成「任务」,内心却没有对神的真实敬畏与爱。
而基督徒的义,是「从心发出的顺服」:
- 不只是「不杀人」,更是从心里除去对人的怨恨、论断、苦毒,以基督的爱去饶恕、去接纳;
- 不只是「不奸淫」,更是从心里除去淫念、贪婪、私欲,让心思意念都被基督的圣洁洁净;
- 不只是「不撒谎」,更是从心里除去诡诈、虚伪,活出真实、透明的生命。
这份义,是生命本质的改变,不是外在行为的修补。
- 从「自我称义」到「基督称义」:义的源头从自己转向基督
法利赛人的义,是「靠自己的努力赚来的」:他们以自己守律法的行为为「义」,活在自义的骄傲里,拒绝承认自己的罪,也拒绝基督的救恩。而基督徒的义,是「基督赐给的、活出来的」:
- 首先,我们因信基督,领受了基督的义,被神称义,这是救恩的根基;
- 其次,我们被圣灵更新,让基督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活出来,活出义的行为;
- 我们的义,不是「自己做出来的」,而是「基督活在我们里面」的自然结果,是生命被基督掌权后的真实流露。
- 从「律法字句」到「律法精意」:义的标准从「不犯」转向「活出爱」
法利赛人把律法变成了「捆绑人的规条」,只守字句,却废掉了律法的本质——「爱神、爱人」。而基督徒的义,是「活出律法的精意」:
- 我们遵行律法,不是为了「不犯」,而是为了「爱神」:因着爱神,愿意顺服神的话语;
- 我们遵行律法,不是为了「标榜自己」,而是为了「爱人」:因着爱邻舍,愿意用生命去服事、去舍己;
- 这份义,超越了律法的字句,进入了律法的本质,是「爱」的生命,远远胜过法利赛人「死板的规条」。
- 从「假冒为善」到「真实敬虔」:义的状态从「伪装」转向「真实」
法利赛人的义,是「表演出来的敬虔」:在人前禁食、祷告、奉献,在背后却贪婪、论断、假冒为善,生命是分裂的、虚假的。
而基督徒的义,是「真实的、无伪的敬虔」:
- 我们的敬虔,不是做给人看,而是做给神看,在独处时、在无人看见的地方,依然活出基督的样式;
- 我们的生命,是「里外一致」的:外在的行为,是内心生命的真实反映,没有伪装、没有虚假;
- 这份义,是生命的真实改变,是「从里到外」的成圣,远远胜过法利赛人「表面的虔诚」。
- 从「论断他人」到「舍己爱人」:义的方向从「自我」转向「他人」
法利赛人的义,是「以自我为中心」:他们用律法论断别人,抬高自己,把自己放在「义人」的位置上,轻视、排斥罪人。而基督徒的义,是「以基督为中心、以他人为念」:
- 我们不再论断别人,而是用基督的爱去接纳、去饶恕、去服事;
- 我们不再以自己为中心,而是舍己、背十字架,跟随基督,活出「爱人如己」的生命;
- 这份义,是「舍己的爱」,是「服务的生命」,远远胜过法利赛人「自义的骄傲」。 「胜过的义」,不是「比法利赛人更会守律法」,而是:
- 让基督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掌权,让我们的心思、意念、动机、行为,都被基督的爱与圣洁更新;
- 让律法的精意(爱神爱人)在我们的生命中完全实现,活出真实、无伪、舍己的敬虔;
- 让我们的义,不是「自己做出来的」,而是「基督活在我们里面」的自然流露,是生命被神完全改变后的真实见证。
如何活出这份「内在生命的义」
- 省察内心动机:每次遵行神的话语时,先问自己:「我做这件事,是为了荣耀神,还是为了在人前得荣耀?是出于爱,还是出于规条?」
- 依靠圣灵更新:承认自己无法靠自己活出义的生命,每天祷告求圣灵充满,让圣灵在我们里面做更新的工作,从根源上对付内心的罪。
- 活出爱神爱人:把「爱神、爱人」作为生命的核心,用舍己的行动去服事身边的人,让律法的精意在生活中落地。
- 持续与神连接:通过读经、祷告、聚会,持续与神亲近,让基督的生命在我们里面不断成长,活出越来越像基督的样式。
(JK26040401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